世界微动态丨创新模式,精准服务!玉溪选派45名乡村振兴金融助理下沉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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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玉溪市举行派驻乡村振兴金融助理出征仪式,向全市45个重点乡镇选派乡村振兴金融助理,提升金融服务基层、助力乡村振兴效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玉溪市紧贴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党组织引领金融惠农新机制新平台,按照“基层有需求、产业有基础、金融有市场”的原则,从全市75个乡镇(街道)中择优向发展潜力较好、发展意愿强烈的45个乡镇(街道)派驻乡村振兴金融助理开展工作。在此基础上,玉溪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通过宣传动员、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审核确定等程序,从市分行和县(市、区)支行正式员工中,选派45名员工到乡镇(街道)担任乡村振兴金融助理。
据悉,玉溪市围绕乡村产业、乡村建设、数字乡村等重点,从六个方面明确乡村振兴金融助理主要职责,推动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更便利、更精准、更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为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提供全过程融资指导服务,为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拓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场景等不断探索新路径新模式,以“精准滴灌”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
“到了基层,我将充分发挥金融专长,当好联络员、宣传员、服务员,为农村地区提供‘融资+融智’的金融服务,全面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陈茜莲是本次选派的45名乡村振兴金融助理之一,派驻地为华宁县华溪镇。
为确保选派乡村振兴金融助理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派驻人员在1年派驻期内,实行脱产驻点,党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乡镇(街道),参加派驻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分别牵头成立乡村振兴金融助理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对乡村振兴金融助理实行统一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从选派标准、主要职责、日常管理、考核奖惩、服务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做到严格管理、真帮实助。
云南网记者 浦美玲